我很膚淺,喜歡「靚仔」。
當日我支持奧巴馬,是因為他「幾靚仔」,他是不是黑人,會不會為美國為世界帶來改變是 bonus;我喜歡巴塞的亨利,是因為他笑起來「都幾靚仔」,他腳法好,又懂得替其他隊員製造入球機會是點綴;我喜歡尊尼特普,是因為他又性感又「好鬼靚仔」,他演技老練有層次是配菜;我喜歡福山雅治,是因為他「老咗仲更加靚仔」,他有音樂才華,能作曲能寫詞能唱歌能彈結他只是美點雙輝。
但原來對於女性來說,她們衡量一個男性是否有吸引力,是不是她們心目中的「靚仔」,標準可沒有男性看女性那麼統一。
即是說,男性可能通通都認為鍾楚紅性感,關之琳精緻,林青霞有氣質,但是女性未必人人認同碧咸英俊,木村拓哉有型格。即便是年年打入全球性感男士榜的尊尼特普,我有不少女性朋友都認為他毫無吸引力,「像一隻隨時會毒癮發作的怪雞」。
這個研究由美國維克森林大學(Wake Forest University )的心理學助理教授 Dustin Wood 負責。他對超過四千位十八至七十歲以上的男女進行了調查,要求他們為一批照片中人物的吸引力進行由零至十的評分。結果顯示,男性在認為有吸引力的女性特質上,意見幾乎一樣:身材平均,略帶性感。他們對於照片中誰是最吸引的女性,選擇幾乎完全相同。而女性對於哪些男性是有吸引力,卻大相逕庭,各走極端。有些被女性評為「非常吸引,值十分」的男性,在另外一些女性眼中竟然毫不吸引,只得零分。所以絕對有可能出現林峰和林雪叮噹馬頭,爭奪最有吸引力冠軍寶座的情況。
Dustin Wood 認為,從這個結果看來,女性經常要保持身材瘦削以及穿着性感,是因為這似乎是一個標準。男性則不同。他們知道縱使不能吸引甲,也可以吸引乙,所以相比之下不會太在意自己外表。另外,在找配偶時,女性之間的競爭其實比男性之間的競爭為少,所以可以更有策略,減低競爭。相反,由於男性大多喜歡同類型女性,所以已有女友的便要花更多精神和時間守護她,免得她同時吸引着更多的競爭者。